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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考调)工作人员3人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4-11-13      点击人次:4990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公开遴选(考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考调)职位

  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3名,职位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详见附件《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遴选(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考调)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南充市市级机关、市内各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本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考调)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 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5.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7. 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市级及以上机关公文写作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可放宽到33周岁(1990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8. 具有3年以上文稿写作工作经历。

  9. 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的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考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8:00至11月21日24:00(以邮件时间为准)。报名人员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详细了解遴选(考调)公告及有关附件公布的遴选(考调)资格条件,下载并准确填写《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表》)后,将《报名表》(暂不盖章)、信息简表、个人主笔的2篇文稿电子版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次遴选(考调)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考调)资格或退回原单位,且3年内不得报考。

  (二)资格审查。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组织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最终确定。

  (三)职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之比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计划。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五)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同时开展实干实绩评价,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干实绩评价得分×10%。

  1. 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内容。考生需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全程接受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受理查分申请。

  2. 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考调)名额,按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如达不到计划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表(双面打印,须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

  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⑤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⑥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材料须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实干实绩评价

  考生按要求填报准备实干实绩报告表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考生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遴选(考调)资格并实施禁考措施,同时追究参与作假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项15分,表彰奖励项40分,通报表扬项10分,工作实绩项35分。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南充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则(试行)》明确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关要求,组建评分组开展实干实绩评价工作,完成后将评分情况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4. 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考调)名额,按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5:1,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证件不齐者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差额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和体检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差额考察、体检对象人数与遴选(考调)名额之比为2:1。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公示

  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试用

  时间1个月,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调入,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调入

  试用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确定职级,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817—2666363。

  监督电话:0817—2596515。

  六、本公告由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